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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两提出加密货币税收改革法案 规范税务与支付等规则
2025年12月22日 16:42 来源:奇点财经 阅读:0

12月20日,美国俄亥俄州共和党众议员马克斯·米勒与内华达州民主党众议员史蒂文·霍斯福德联合提出《数字资产保护、问责、监管、创新、税收与收益法案》(简称“PARITY法案”),旨在修订1986年《国内税收法》,为加密货币行业建立清晰、公平且与传统金融对齐的税收体系,同时减轻零售用户与企业的行政负担,多数条款计划于2026纳税年度生效。

法案新增第139J条,规定由符合近期生效的《GENIUS法案》合规要求的机构发行、与美元挂钩的“受监管支付稳定币”,其销售或交换产生的200美元以下收益无需计入应税收入。这一规则参照外汇交易税收待遇,旨在推动加密货币成为日常支付工具,避免小额交易触发复杂税务申报。财政部将拥有限制豁免权的权力,以防范滥用或避税行为。

法案首次在税法中界定“数字资产”“数字资产交易所”等关键术语,厘清数字资产收入的分类与来源判定标准,解决长期以来行业面临的税务歧义问题,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明确指引。

法案将《国内税收法》第1058条下的证券借贷规则延伸至合法数字资产借贷安排,给予这类交易“不确认收益”待遇。但仅比特币(BTC)、以太坊(ETH)等可替代、高流动性数字资产符合资格,非同质化代币(NFT)或合成工具因存在税务操纵风险被排除在外。

“洗售规则”针对投资者通过短期买卖制造虚假亏损抵税的行为:若投资者在亏损出售资产后30天内(含前后30天)回购相同或“实质相同”的资产,IRS不允许其申报该笔亏损,相关亏损将计入新购资产成本基础。此前该规则未覆盖数字资产,加密货币交易者可利用漏洞“税务亏损收割”。法案将数字资产纳入该规则,要求交易者需等待30天回购才能申报亏损,填补这一税务漏洞,预计可为联邦政府增加数十亿美元收入。

法案允许数字资产交易商和活跃交易者,对主动交易的数字资产选择“按市值计价”会计核算方式,使加密货币与证券的税务处理保持一致,简化交易商的税务申报流程。

为解决行业长期抱怨的“幻影收入”问题——验证者获得的非流动性代币奖励难以出售以支付税款,法案设立选择性框架,允许矿工和验证者将质押奖励的纳税义务递延最长5年,或递延至资产出售时,减轻美国本土挖矿与质押业务的流动性压力。

法案区分流动性资产与投机性代币的慈善捐赠,明确估值标准,防范通过慈善捐赠进行避税的行为,在支持合法慈善事业的同时,维护税收体系公平性。

米勒表示,这项两党法案为数字资产税收带来清晰度、公平性与常识性,保护日常消费的消费者,为创新者和投资者明确规则,同时强化合规性,确保所有参与者按同一标准行事。

霍斯福德指出,当前即便是最小额的加密货币交易也可能触发税务计算,而法律其他领域的模糊性易引发滥用,PARITY法案采用针对性方案,为消费者和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,助力这一新支付形式发挥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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